2.服务地点: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雅安市雨城区南坝东街2号)一楼食堂。
1.根据职工用餐人数及公务接待需求,科学制定每日菜品计划,确保营养均衡、口味多样。
3.每日餐后完成食堂全面卫生打扫,包括厨房、大厅、餐具消毒等,确保环境整洁。
5.共同完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达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和厉行节约反食品浪费工作。
中选供应商根据服务内容配备不少于4人的食堂工作人员。其中:主厨1名、面点师1名、服务人员1名、勤杂工1名。
工作人员100%经过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其中主厨要求至少取得厨师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服务人员要求懂得餐饮服务的基本技能,能胜任我单位的各类公务用餐接待任务服务。
1.凡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请自发出采购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17日18时00分前(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将响应文件(壹份)用文件袋密封(加盖骑缝章)后,送至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07室,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南坝东街2号。联系人:苏女士,联系电线.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1.报名参加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比选的供应商应不少于3家。
2.在提交比选文件时间截止日期后两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成立评选小组,审查报名参与比选的供应商所提供的比选文件材料是否齐备并符合要求,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评选小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第一候选供应商。
3.在完成评选当天,对第一候选供应商进行试菜。试菜综合得分低于85分(不含85分)的试菜结果为不合格。首次试菜不合格的,供应商可当场提出二次试菜申请,二次试菜需在首次试菜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供应商放弃或二次试菜仍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候选资格,采购人将按评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启动试菜程序。
4.试菜合格后1个工作日内在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网址)上公告比选成交结果。
5.中选供应商接到采购人中选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双方完成签定合同。若1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未主动签订合同,则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中选资格,采购人有权在参与评审的其余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中顺位确定中选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在履约前中选供应商应将所有员工名单、工种、身份证复印件、技术等级证书和体检证明(健康证)等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交给我单位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