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剑阁县碑垭小学学生家长,在执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存在营养餐补助未按规定抵扣餐费、违规向家长全额收取午餐费的问题。 剑阁县属于国家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按照政策,每生每天享受财政膳食补助5元,该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午餐食材,直接抵扣午餐成本,不得截留、不得挪作他用,食堂人工、水电气等运营成本由财政另行保障,严禁摊入学生伙食费。 根据加盖学校公章公示的《2026年秋学生自愿搭伙费收费标准》:1‑6年级单独吃中午一餐,统一按每月160元收取,折算每餐8元,全部费用由家长承担。 也就是说:国家已经给每个学生拨了5元午餐补助,学校却没有抵扣这5元,仍然按8元每餐全额向家长收费。合规模式应当是:午餐食材总成本8元=财政补助5元+家长补差价3元,家长只应自付3元/餐。 学校借“自愿搭伙、家委会讨论通过”的名义,回避营养餐政策要求,家委会无权变更国家营养餐专项资金使用规则,不能把本应由财政承担的补助转嫁给家长,属于同一顿AG真人网站午餐双重筹资,涉嫌挤占营养餐补助资金。 早、晚餐属于自愿搭伙,早餐2元、晚餐3元,我对此没有异议。问题只出在午餐8元全额收费,未抵扣5元营养餐补助。 现提出以下诉求: 1. 调取碑垭小学营养餐专项台账、银行流水、食材采购凭证、出入库记录,核查每天5元财政补助是否单独核算、全部用于学生午餐食材; 2. 责令学校立即整改午餐收费,落实5元国家补助抵扣,家长只缴纳3元差价,重新公示合规的午餐收费标准; 3. 对已经多收取的费用进行清算,按规定退还给家长; 4. 督促食堂严格执行非营利原则,定期公示收支明细,做到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杜绝以后再次出现同类违规收费。
